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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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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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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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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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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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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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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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领导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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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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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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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2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2分)有创建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2分);成立创建领导小组,领导亲自抓创建(2分);有明确的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责任分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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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资料;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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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创建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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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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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办成员积极参与由创建办组织的各项创建工作,配合紧密协调;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办公室和成员组成人员(2分);创建办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创建办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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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看资料;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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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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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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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制度(2分),组织对陶瓷经营户示范店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督查、情况通报,有检查考评记录和情况分析总结报告(2分);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好的各项工作部署(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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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制度;看简报;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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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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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发动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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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媒体设置专栏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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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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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创建活动新闻发布会,设置专门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等(3分);在当地相关媒体设置专栏、专刊,经常报道创建工作情况,年度内在主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不少于6篇(4分);每月出刊一期创建情况简报,上报创建工作信息(4分);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创建工作积极参与、氛围浓厚。(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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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资料;听汇报;随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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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重大活动开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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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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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3·15”、宣传、维权月等与放心消费有关的重大活动组织大型宣传(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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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资料;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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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
测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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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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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旅游景区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适时举办宣传部署会或专题培训班(1分);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认定管理办法》,建立自律制度、长效管理机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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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资料;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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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
品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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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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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放心消费标识的使用和宣传,加强对放心消费品牌标识的使用管理(4分);对使用放心消费标识的示范店组织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并对社会主动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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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资料;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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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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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监管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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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项
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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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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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优化消费环境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次(2分);联合执法行动有计划、有实施方案,活动结束有总结报告(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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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资料;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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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和参与政府部门开展的消费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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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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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工作重点,积级配合和参与政府部门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平安瓷都”、“重合同守信用”等与提高消费环境有关的工作(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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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资料;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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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陶瓷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促进质量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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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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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示范店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自律制度。创建自律制度推进率达100%(2分);本年度全市陶瓷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明显高于上一年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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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自律制度推进情况;查看商品抽检结果及年度对比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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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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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
工作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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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指导创建示范店开展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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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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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陶瓷经营户认真调研并动员其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确定创建工作示范店,参创经营户数达陶瓷经营商户总数的每年都有新的提高(10分)。指导示范店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引导更多的经营商户参与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来(6分);组织创建工作调研,创新工作方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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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资料;听汇报;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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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示范店创建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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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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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完善创建工作示范店创建达标标准(5分);依照创建标准对创建示范店的公开承诺情况、达标情况进行考核验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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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资料;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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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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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监督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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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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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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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和督促陶瓷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陶瓷经营市场创建单位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体系健全。(2分);建立社会监管员制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企业、普通市民中聘请创建工作社会监督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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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资料;听汇报;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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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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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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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中心对消费者关于陶瓷类商品的投诉举报做到职责明确,受理程序规范,受理档案完整。加强对消费维权机构的宣传,不断扩大消费维权机构的影响力,树立良好的社会现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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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资料;看现场;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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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投诉处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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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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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中心提高投诉快速处理能力和工作质量,受理消费者陶瓷经营类申投诉处理率应达到100%(2分);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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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投诉资料;听汇报;随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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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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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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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受到省、市政府和省工商局表彰的,分别加10、7、5分,若同时被多部门表彰的,只取最高分;工作创新经验、做法被省工商局在全省推广的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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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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