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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局受理,国家审查部审查,国家发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7-08:4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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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局受理,国家审查部审查,国家发证)
事项编码: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依据:
《
行政许可法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申请条件:
工商、安监、环保、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部门前置审批
申请材料:
1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
3
4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经营范围和方式应覆盖申报的产品)
、换证企业须提交原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如:产业政策、环保、安全生产证明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