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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7]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7-08:41  【字体:  
 
事项名称: 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
事项编码:  31007  《江西省质监局行政审批责任清单》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 1.《》(国务院第412号令)附件第248项: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实施机关:质检总局。

 

2.《

3. 《

4. 《

》(国发〔2012〕52号)附件2: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57项,将“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证书核发下发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国家质检总局令,2014年第157号)第十一条 “申请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并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评审。 经评审合格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核准,并颁发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国发〔2015〕11号)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4项)第79项,“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
申请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

 

2.符合《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

申请材料: 一、初次申请:

 

1.《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申请书》;

2.随申请书提交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章程复印件;

(3)住所证明。住所属于自有产权的,应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住所属于租用的,应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4)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信息表。(从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www.capec.org.cn)“注册设备监理师”“查询”栏目打印);

(5)申请甲级资格的,需提交企业近5年内设备监理业绩材料(包括设备监理合同和监理服务质量计划等的复印件),以及乙级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有效的质量管理手册;

(7)所申请专业的设备监理服务标准目录。

二、扩大专业范围的申请:

1.已取得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申请扩大专业范围的,需提交《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申请书》(示范文本同初次申请);

2.随申请书提交下列文件:

(1)原有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信息表。(从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www.capec.org.cn)“注册设备监理师”“查询”栏目打印);

(3)扩大甲级专业的(指甲级设备监理单位、申请将已具备乙级资格的专业升级为甲级),需提交本企业所申请专业近5年内的设备监理业绩材料(包括设备监理合同和监理服务质量计划等的复印件);

(4)所申请专业的设备监理服务标准目录;

(5)营业执照、章程、住所、质量管理手册等有调整或变化的,需提交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