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精神,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办法》规定,景德镇市2014~2015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已启动,由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长期以来组织开展的旨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行政指导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此项工作,对营造和谐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蒋向明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