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市监食品生产发〔2017〕13号
38-365365
关于转发《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明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
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局,陶瓷工业园区局:
现将《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规则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规则的通知
38-365365
2017年5月2日
38-365365 2017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