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上半年市场主体分析报告
2016年上半年,我市商事注册登记工作在市局正确领导和省局的业务指导下,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从践行改革转型中释放红利,着力推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便利化,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呈现出较为快速增长态势。现将2016年上半年景德镇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体情况
(一)各类市场主体期末实有情况
截至2016年6月末,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是有84108户,注册资本(金)10199434.18万元,分别同比增长9.9 %、33.9 %。从市场主体数量和注册资本总额的增幅来看,我市市场主体保有量发展速度平稳,资金投入增长较快。五类市场主体存量总体分布如下:
——内资企业3350户,同比减少5.8%;注册资本(金)4472623.93万元,同比增长31.9%;
——外资企业259户,同比增长0.8%;注册资本(金) 926646.48万元,同比增长6.3%;
——私营企业13644户,同比增长24.5%;注册资本(金)4016338.83万元,同比增长47.8%;
——个体工商户65452户,同比增长7.1%;资金数额493691.41元,同比增长25.9%;
——农民专业合作社1403户,同比增长23.4%;出资总额290133.53 万元,同比增长34.8 %。
(二)新增市场主体登记情况
2016年度上半年,全市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6370 户,注册资本(金)839228.0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 13.9%和 39.8%。
2016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情况统计表
项 目 类 型 | 2015年上半年新登记数 | 2016年上半年新登记数 | 同比增长 |
合计 | 户数(户) | 5487 | 6370 | 13.9% |
注册资金(万元) | 505628.11 | 839228.01 | 39.8% |
内资企业 | 户数(户) | 114 | 112 | -1.8% |
注册资金(万元) | 63145 | 38918 | -38.4% |
外资企业 | 户数(户) | 4 | 6 | 50% |
注册资金(万元) | 23737.01 | 10103.85 | -57.4% |
私营企业 | 户数(户) | 1195 | 1597 | 23.6% |
注册资金(万元) | 329619.1 | 682040.76 | 106.9% |
个体工商户 | 户数(户) | 4052 | 4655 | 14.9% |
注册资金(万元) | 56005 | 65500.2 | 17%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户数(户) | 122 | 150 | 18.7% |
注册资金(万元) | 33122 | 42665.2 | 22.4% |
二、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分析
(一)内资企业发展情况分析
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以及上述企业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企业(含分支机构)。截止2016年6月末,全市内资企业总户数为3350户,其中,国有企业761户,集体企业623户,公司制企业1934户,其他企业32户。内资企业累计注册资本(金)4472623.93万元,其中国有企业183582.79万元、集体企业46446.78万元、公司制企业4240583.56万元、其他2010.8万元。
从全市内资企业总体发展来看,企业户数有略微减少,但资金总量增幅明显,特别是公司制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期末内资企业中公司注册资本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31.9%。随着我市原在册内资企业建设项目的不断推进,部分企业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就其发展行业来看,正在从原来的以大投入大项目的大型国有企业,逐步转向由国有投资主体牵头,以为政府、园区、社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配套服务型企业的方向过渡。
(二)私营企业发展情况分析
私营企业包括私营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依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的企业(含分支机构)。截止2016年6月末,全市私营企业为13644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2139户、股份有限公司24户、个人独资企业 1007 户、合伙企业474户。本季注销私营企业204户。注册资本4016338.83万元,同比增长47.8%。改革新政进一步激发了投资创业激情,上年度新增私营企业1597户,占到了新登记企业总量的25.1%。这充分说明,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两年以来,随着市场主体准入条件不断放宽,创业“门槛”进一步降低,社会创业投资较为青睐私营企业经营模式,私营企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成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
(三)外资企业发展情况分析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分支机构)。截止2016年6月末,全市实有外商投资企业259户(含分支机构),投资总额201171.11万美元,注册资本139443.89万美元,其中外方认缴96434.05万美元。从事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11 户、第二产业(即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134 户、第三产业114户。受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以及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减少等的影响,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缓慢,上半年我市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6户,仅占新增企业的0.09%。结合我市的经济现状的特点,今后我们应当积极引导、拓宽外资投资领域,加强对外资企业规范和引导,促进我市外资数量、质量的全面提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市长期存在许多外商投资“僵尸企业”,导致大量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分析原因有二:一是每年年底一些地方的商务部门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虚假注册了许多实际上无人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二是当前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的优惠力度越来越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势弱化。
(四)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分析
个体工商户是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登记的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截止2016年6月末,全市在册个体工商户65452户,注册资本493691.44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7.1%和25.9%。个体经济的发展吸纳了大量社会人员就业,在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上仍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各项商事制度改革的大力推进,“先照后证”前置审批改后置以及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等利好影响较为明显,个体工商户总量稳步提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上半年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数据与去年相比呈现出全面发展的趋势。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走过初期的高速发展阶段,增长速度放慢,目前正逐渐面临结构性调整,呈逐年下降趋势。统计数据表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稳定发展的大环境下,受成员身份等条件的限制新增步伐有所下降,且主要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销售为主。从生产经营情况来看多局限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农产品深加工相对滞后,我们应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等行业的行政指导,大力支持以“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农民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
三、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主要特点
(一)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持续上升
市局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措施严格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顺利进行;继续简化住所登记手续,由我局牵头并配合市政府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景德镇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为我市广大创业者带来更多便利。与此同时,我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进一步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充分激发了大众创业热情和市场创新活力。半年来,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继续保持均衡增长,注册资金增幅较大。深入推进的商事制度改革为全市经济迈向新台阶,再次注入了发展新动力。
(二)个私经济占据领先地位
从数量和规模上看,私营及个体经济仍然是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力量。1-6月份,全市新增私营及个体经济户数和注册资本(金)分别达到1579户和682040.76万元,在全部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分别为 23.19 %、106.9 %。随着个体私营业户数量的迅速增长,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上半年新增的4655户个体工商户中,吸纳从业人员11409人,较去年同期增长13.7%。
(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由于其发展前景广阔,经营方式灵活、对场地和资金要求不高等特点,逐步成为投资者的首选。第三产业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已成为市场的重要支撑和劳动就业的主要渠道。第三产业增长势头强劲。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大部分新登记企业,选择了“船小好调头”的第三产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全市实有企业产业结构来看,截止2016年6月末,第一、第二、三产业分别占市场主体总量的3%、11%和86%。其中教育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持续较快增长。第三产业仍为投资热点,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为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新兴行业新型业态发展迅速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加快了传统商业服务业的改造步伐,文化发展、信息技术、现代服务等新兴行业、新型业态市场主体依托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各类平台迅速发展;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新增户数亦大幅提升。
从行业分布看,教育行业资金增幅最大。从今年新登记企业的资金投向来看,制造业以228680.27万元占据榜首,增幅165.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218191.06万元位居第二,增幅357%;批发和零售业以144805.27元排在第三;增幅为67.2%。其中,教育业注册资本(金)增幅最大,从去年的新增20万元注册资本(金)变为今年的新增1978万元注册资本(金),增幅高达9790%。具体增幅情况如下:
2016年上半年全市各行业新登记企业情况表
项目 行业 | 2016年上半年新登记 | 2015年上半年新登记 | 同比增长 |
户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户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户数百分比 | 注册资本 百分比 |
合计 | 6370 | 839228.01 | 5487 | 505628.11 | 13.9% | 39.8% |
农、林、牧、渔业 | 253 | 46012 | 221 | 46062 | 14.5% | -0.1% |
采矿业 | 13 | 876 | 5 | 3550 | 160% | -75.3% |
制造业 | 543 | 228680.27 | 682 | 86096.45 | -20.4% | 165.6%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8 | 7143 | 7 | 2326 | 157.1% | 207.1% |
建筑业 | 136 | 38826 | 91 | 40605 | 49.5% | -4.4% |
批发和零售业 | 3437 | 144805.27 | 2935 | 86606.26 | 17.1% | 67.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69 | 4614 | 67 | 15468 | 3% | -70.2% |
住宿和餐饮业 | 718 | 11934.5 | 435 | 35845.9 | 65.1% | -66.7%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6 | 18917.5 | 76 | 20854 | 39.5% | -9.3% |
金融业 | 11 | 22 | 15 | 2100 | -26.7% | -99% |
房地产业 | 13 | 1763.8 | 32 | 9621 | -59.4% | -81.7%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94 | 218191.06 | 242 | 47688.5 | 21.5% | 357%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4 | 13880 | 46 | 9828 | -26.1% | 41.2%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 | 8000 | 8 | 33010 | -75% | -75.8%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91 | 16694.1 | 403 | 4834 | 46.7% | 245.3% |
教育 | 17 | 1978 | 2 | 20 | 750% | 9790%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4 | 3280 | 0 | 0 | -- |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11 | 30975.31 | 164 | 48584 | -32.3% | -36.2% |
其他(含农民合作社) | 150 | 42665.2 | 122 | 33112.26 | 23% | 28.9% |
四、发展市场主体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扶持指导。陶瓷产业作为我市经济支柱产业,支持陶瓷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推进陶瓷园区、文化产业区建设,争取更多企业入园。依托“互联网+”、“陶瓷+”,重点发展绿陶瓷电商创业园、陶瓷电商平台、陶瓷交易“互联网+”等陶瓷电商示范平台。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进一步发挥各级优惠政策的叠加效应,从准入政策、商标培育、拓宽融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指导和扶持。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系统的政策咨询和服务,将政策落实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二)统筹小微企业培育。针对我市小微企业培育存在多头扶持、分散乏力的问题。应从强化产业引导、拓宽融资渠道、深化商标战略工作入手,全面强化各职能部门在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市场主体培育职能,建设小微企业指导站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小微市场主体,帮扶小微企业存续发展,提升整体存活率和竞争力。
(三)拓宽融资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指导拓展融资方式,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行政指导;认真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指导市场主体利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抵押进行融资;搭建银企对接的平台,跟踪帮扶其融资,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环境。
(四)认真做好市场主体监管工作。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在新形势下,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既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市场经济管理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尊重和运用市场监管规律,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着力提高监管水平。要着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通过构建信用公示体系、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真正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努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进行限制和约束,真正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严管目标。
行政审批服务科 黄武军
二O一六年七月
备注:本报告主要依据景德镇市各级企业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及相关资料,对我市市场主体的数量、注册资本(金)、行业特点、区域分布等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客观描绘我市2016年上半年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并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为领导宏观决策出谋划策,为创业者理性投资提供参考。本报告将市场主体分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为方便对比研究,将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按美元兑人民币1:6.6453的比例进行了换算,将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资额统一纳入注册资本(金)进行统计。
本报告数据统计周期为2015年12月26日至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