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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4-2]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02-08:28  【字体:  
 

事项名称: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
事项编码:  31004-2  《江西省质监局行政审批责任清单》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申请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2.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5.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能有效执行;

6.能够保证安装改造维修设备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申请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 填写范本.doc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情况介绍(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设备、人员、专业分包、质量管理等方面情况);

5.质量管理手册;  

6.其他需要附加说明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