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5.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
具体要求详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并且也不存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即可办理。
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表》(一式四份 书面提交时,封面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申请核准项目页中机构法人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及电子文本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4.现有核准证书复印件((1份,不适用于首次申请);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1份);
6.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