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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2014年3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6-16:30  【字体:  
 

景德镇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 

20143号) 

购买农资备春耕 

注意事项要牢记 

  

惊蛰春雷响,农夫闲转忙。眼下即将进入春耕时节,广大农民都在购买农资准备春耕,农资不仅关系农业收成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农民收入的高低。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其自身维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尤其是种子、化肥、农药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购买农资时要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不要贪图便宜或者图省事,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流动商贩处购买; 

二是选购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商品。 

三是要注意索要并保存好购货发票或凭证,以便日后出现问题时有投诉证据; 

四是要认真阅读农资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以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是要留取样袋,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便于解决问题; 

六是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工商、质检、农业部门或消协举报投诉。这样一方面可以尽快为自己挽回损失,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更多农民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