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洪客隆百货投资(景德镇)有限公司经营的“赣味坊 西瓜子”
(一)38-365365于2018年5月3日接到有关洪客隆百货投资(景德镇)有限公司的不合格报告: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于2018年3月28日依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洪客隆百货投资(景德镇)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示“江西正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1日的“赣味坊 西瓜子”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检测结果为2.05g/kg(标准要求为≤1.2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查,洪客隆百货投资(景德镇)有限公司经营的“赣味坊 西瓜子”是2018年3月13日从“江西正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了10kg,因为该“赣味坊 西瓜子”属于联营产品,没有购进价格,按照售价扣点以盈利,以39.6元/kg的价格售完(包括省食检院买样的2.5kg),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为396元。
(三)洪客隆百货投资(景德镇)有限公司经营的“赣味坊 西瓜子”已售完,38-365365现场未查获涉案批次产品。
(四)为避免类似行为再一次发生,38-365365责令洪客隆百货投资(景德镇)有限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进货查验力度,加强质量把控。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