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65365于2018年4月30日立案调查“乐平市通华运输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等669户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案经调查终结后,于2018年6月6日通过38-365365官网公告送达了《38-365365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本局于2018年6月22日依法对“乐平市通华运输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等669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现特此公告。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本局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视为送达。